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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才房申请条件

南山人才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5-01-30 22:41:20

南山区鹏程人才公寓住房申请条件如下:1.参照南山区住房保障申请人口数类型分类标准,符合在南山区就业、缴纳社保、个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标准的人群;2.申请人及同住家属在南山区无住房(含产权房、单位集体宿舍等,以下同),无经济适用房;3.申请人及同住家属未拥有本市或其他城市超过以下标准的产权住房或非征收性安居房:(1)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拥有1套住房以及深圳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不动产;(2)广州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厦门市、东莞市、珠海市和中山市等处理由省、市人民政府认定为限购城市的,具体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4.申请人近两年内无行政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5.第一次购买商品房的优先条件:本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无购房或受赠产权住房记录;无再售商品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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